郑永忠律师亲办案例
郑永忠律师再次成功为患者维权
来源:郑永忠律师
发布时间:2013-09-07
浏览量:284

2013年9月6日湖南碧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永忠律师收到了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贺**与M医院医疗损害赔偿一案历时10个月,死者贺**家属获得了45万多元的赔偿,一起医患矛盾十分突出的案件最终通过法律程序得到了解决。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2年7月23日,刚刚年满36岁的贺**到岳阳M医院就诊。该院诊断为冠心病、窦率过速、心功能三级。M医院说情况很严重,建议其住院治疗。而贺**夫妇则认为贺**身体好好的,开点药回去吃就可以了。最后贺**还是听从了医生的建议在M医院住了下来。入院后,M医院将贺**的病诊断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心病?分型诊断为D型。M医院于当日12时22分对贺**给予静滴剌五加注射液进行治疗,不久面部出现红色皮疹,予以地塞米松静推后有所缓解,下午16时许,贺**提出要去卫生间小解,得到医生允许,小解后回到病床,贺湘君突然出现抽搐、口吐白沫,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于2012年7月23日19时55分在M医院宣布死亡。
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要求M医院给说法,M医院坚持自己无过错。后在该市卫生局的委托下对尸体进行了解剖,由湖北**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作了死因鉴定,鉴定意见为死者贺**符合因患毒性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亢进并甲亢性心脏病致急性心功能衰竭而死亡。死因出来后,M医院继续坚持患者纯粹是病死的观点,认为与医院的医疗行为没有任何关系;死者家属则坚持死者是M医院不当的医疗行为造成的,至于有哪些不当,他们认为是医院注射剌五加过敏造成的。双方发生冲突,公安出动警力维持秩序,并对多名死者家属进行治安拘留。
与此同时,医患双方的协商没有停止。M医院从同意补偿一万元到最终同意补偿20万元,但始终不承认医院存在任何过错,无法平息死者家属的情绪,双方继续僵持着,尸体继续冷冻在殡仪馆没有火化。为解决这一医患纠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建议死者家属通过法律途径合理合法争取自己的权益。于是,死者家属先后委托长沙市两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介入此一案件,由于案件毫无进展,死者家属先后解除了与两家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合同。

2012年11月,死者家属来到湖南碧灏律师事务所,该所高级合伙人、业务副主任、在医疗诉讼方面经验丰富的郑永忠律师接待了死者家属并详细审阅了病历资料和死因鉴定材料。郑永忠律师认为,此案的胜诉率为8成以上,并给死者家属送达了诉讼风险告知书,详细分析了案情和诉讼风险,死者家属与湖南碧灏律师事务所正式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
郑永忠律师承办该案件以后,首先做通了死者家属的工作,由医院支付10万元安葬费,让死者入土为安。10万元安葬费以借条的形式支出。死者家属同意了这个建议,很快把死者的后事安排好了。然后,郑永忠律师对死者家属进行了普法教育,要求死者家属相信法律,不要再去医院闹事。让死者家属打消了“医院是强势,患者有理也打不赢官司”的疑虑,暂时平息了家属的情绪。做好这两项工作之后,郑永忠律师查阅大量医疗文献资料,深入分析案情,夜以继日地为当事人工作,努力缩短诉讼时间。案件很快被当地法院受理,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也很快启动。在鉴定机构组织的听证会上,郑永忠律师的听证会意见得到了专家的充分认可,湖南**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专家得出了令人信服的鉴定结论:M医院对贺湘君的诊断不全面,诊断确定性不强,对危重情况估计不足,并造成了治疗和护理方面的不足和缺陷,其医疗行为与贺湘君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应对贺**的死亡负主要责任,过错参与度为75%。
鉴定意见出来后,M医院不认可此鉴定结论,提出了20点质疑,并在一审和二审均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由于重新鉴定的理由不充分,被一审和二审法院依法驳回。死者家属对郑永忠律师专业的服务、敬业的精神表达了敬意。

以上内容由郑永忠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郑永忠律师咨询。
郑永忠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377好评数10
  • 办案经验丰富
长沙市岳麓区楷林国际C座三楼六号办公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郑永忠
  • 执业律所: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6*********62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湖南
  • 地  址:
    长沙市岳麓区楷林国际C座三楼六号办公室